舒化魯老師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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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家 企業規范化管理權威專家 1956年生于屈原故里,中南財經大學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曾經擔任過公務員、廠長經理、大學教授。從事企業規范化管理研究20多年,先后到10多個國家對發展穩定、基業長青的企業進行調研、考察,其中包括二十多個世界500強企業。他把西方企業管理理論與中國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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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規范獎懲控制管理
時間:2011-11-08 作者:舒化魯
文\舒化魯 (一)獎懲控制管理系統模塊的功能作用 獎懲控制管理系統模塊,是行為協調管理二級子系統的第二個基本子系統。它是根據事務工作項目目標和進程計劃的貫徹效果,針對責任人實施獎懲,通過獎以誘使嚴格遵循時間、地點和過程、方式的計劃要求行事,通過懲以迫使把自己的行為活動控制在時間、地點和過程、方式計劃要求范圍之內。 這一系統模塊的功能作用,是根據計劃協調管理系統模塊所確定的時間、地點和過程、方式計劃要求,及信息決策系統的信息傳遞活動中的責任分解管理系統模塊所明確的責任界限,實施獎懲。其內容包括精神獎和物質獎兩個方面。一方面對于嚴格按照決策貫徹計劃要求開展工作,并出色地保證決策貫徹落實的單位、部門和崗位角色,予以獎勵。另一方面對于我行我素,不積極配合,沒有按照決策貫徹計劃完成事務工作的單位、部門和崗位角色,給予懲罰。其目的是確立決策貫徹計劃的權威性,進而使人們在決策貫徹的下一過程中,以及下一個決策的貫徹過程中,自覺、嚴格地按照決策貫徹計劃開展工作。 很顯然,這一系統模塊,是建立在計劃協調管理,和信息決策系統的信息傳遞活動中的責任分解管理這兩個系統模塊功能作用的健全完善基礎上的。如果沒有時間、地點和過程、方式計劃要求約定,以及責任的劃分,也就不存在獎懲控制的問題。如果有,也僅僅是上司主管,根據自己的偏好,濫施獎罰。這種獎罰是不可能起到規范人的行為,提升決策貫徹計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的作用的。所以,可以說這一系統模塊與計劃協調管理和責任分解管理兩個系統模塊,是一種前后照應關系。 但在企業組織運行的現實中,這種照應關系普遍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所以大量出現上司主管,包括企業組織最高領導人,隨意根據自己的偏好濫施獎罰的問題。這不僅會一方面因為受罰的人心中不服,而導致人際關系的緊張。同時又會因為獎懲針對性的不明確,而降低了獎懲的激勵約束作用。更重要的是,在降低了決策貫徹計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的同時,使企業組織執行力也失去了穩定性。因為這種濫施獎罰不免使企業所要完成的工作的推進,僅僅與特定個人的魅力、權威或人際關系聯系在一起。一旦這種個人因為流動發生變化,企業組織的運行即使不癱瘓,也會效率大降,發生企業組織運行效率和執行力的波動。 (二)獎懲控制管理系統模塊功能作用健全完善必須完成的事務工作內容 1. 在決策貫徹過程開始一段時間之后,定期和不定期地對決策貫徹情況進行總結。每次總結都至少要找出兩個10%的人。一個10%的人是在決策貫徹落實過程中,嚴格按時間、地點和過程、方式計劃要求行事,積極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作用,通過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難,保證決策的完滿貫徹落實;另一個10%的人是消極怠工,視時間、地點和過程、方式計劃要求而不顧,不負責任,馬虎從事,影響了決策的貫徹落實。 2. 對兩個10%的人進行排序,為獎懲的實施提供依據。 3. 對于前一個10%的人,依排序,對應努力的程度和貢獻的大小,及時給予形式多樣的表彰和獎勵。通過表彰和獎勵,鼓勵更多的人,在決策貫徹的下一過程中,或下一個決策的貫徹過程中,更嚴格地遵照時間、地點和過程、方式計劃要求行事,并作更多、更大的努力和貢獻,以保證決策的完滿貫徹。 4. 對于后一個10%的人,依排序,根據偏離時間、地點和過程、方式計劃要求的程度,以及行為的惡劣程度和帶來的損失大小,及時給予形式多樣的批評和懲處,以儆效尤,以避免因為少數人的缺少責任心,消極怠工,馬虎從事,而影響決策貫徹的下一過程,或下一個決策的貫徹。 5. 當一個決策貫徹過程告一段落時,對照事先分析明確的責任和權力,以及計劃協調要求,全面總結分析,兌現獎懲,以保證承擔決策貫徹落實事務工作的責任人形成一個積極的心態,為下一個決策的貫徹落實營造一個強健有力的激勵保障機制。 (三)獎懲控制子系統管理規范化的標準要求 1. 有據性要求。無論獎勵還是懲罰,都必須有事先達成的共同約定作為依據,不能隨意根據上司主管的偏好,濫施獎懲,以保證承擔決策貫徹落實事務工作的責任人在意志行為上的協調和統一。 2. 嚴肅性要求。獎懲的實施必須嚴肅認真,對照事先達成的共同約定,該獎的一定要獎,該懲的一定要懲。真正做到賞不避仇,罰不避親,為決策和決策制定機構樹立權威。 3. 及時性要求。對于決策貫徹實施過程中,對做出特別努力和有特別貢獻的獎勵,以及對消極怠工,不負責任的行為的懲罰,必須在應該受到獎勵和懲罰的事情發生后,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兌現獎懲。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這種獎懲對人的意志行為引導的激勵作用,進而達到對員工行為協調管理控制的目的。對于決策貫徹落實后的總結性獎懲兌現,也必須限定在一定的時間內,比如一個月內完成,以避免讓人們已經忘記了該獎、該懲的行為事件之后,再重提獎懲,降低獎懲的激勵引導作用的問題發生。 4. 公開性要求。獎懲的實施,必須公開進行。是否該獎、該懲,一方面要讓眾人參與評判,另一方面又能經得起眾人的評判,以達到通過獎懲來引導其他人的意志行為選擇的目的。獎懲的實施尤其要避免暗箱操作。否則,獎懲的實施也就失去了外部監督,這也就不免變成少數人拉幫結派,打擊異己的手段。 5. 人性化要求。盡管獎懲兩個方面對于決策的貫徹落實,是缺一不可的,但要避免因為過多的懲罰而導致對立、對抗情緒的發生。因而必須把獎懲的重點放在獎上,以獎為主,以罰為輔。強調通過獎勵,引導人們進行意志行為選擇。只有當不懲處就不足以糾偏的情況下,才能根據事先達成的共同約定,施予懲罰,以保證決策有效貫徹的同時,提升企業組織的凝聚力。 選自舒化魯專著《生-升方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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