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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業人力資源總監(經理)、行政總監(經理)、薪資福利主管(專員)、績效主管(專員)、社保主管(專員)、培訓主管(專員)等部門相關人員參加。
【培訓收益】
模塊 內容
一、2019年社保改嫁稅務后,企業如何應對 1、社保改嫁稅務后,對企業有哪些影響?
2、稅務征收社保,如何影響企業招聘?
3、員工可否放棄繳納社會保險?
4、可否協商不繳納社會保險,將社保費用以補貼形式發放?
5、協商不繳社保后,員工能否反悔索要經濟補償?
6、繳納的社會保險險種不全,可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7、如何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8、低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勞動者可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9、低于社保繳費基數繳納工傷保險,是否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10、試用期應否繳納社會保險?
11、離職當月是否仍需繳納社會保險?
12、如何處理社會保險爭議問題?
13、如何應對員工要求補繳社保?
14、社保補貼可否折抵單位應繳的社保?
15、可否要求員工承擔滯納金、利息?
16、違反社會保險規定,企業將面臨哪些法律責任和懲戒措施?
17、企業從哪些方面可以降低用工成本?
18、如何合規降低社保基數?
19、如何設計工資結構,提升員工福利待遇?
二、近期國家個稅修訂案明確,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0000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實操解讀。
三、近期國家(人大及國務院)人社部出臺的勞動用工相關政策法規解讀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
(一)(二)(三)(四)重點條款的理解
五、如何做好招聘錄用與試用期管理 1、招聘錄用管理的法律依據?招聘需要哪些準備工作?
2、招聘公告的制作注意哪些問題?人員甄選時需注意哪些問題?
3、背景調查時注意事項?如何安排入職體檢?有哪些注意事項?
4、錄用通知書如何設計?是否可以撤回?什么情形下可以撤回?
5、試用期管理主要法律依據?試用期錄用條件如何設計?
6、試用期管理流程如何設計?試用期期間如何考核?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續簽/中止/終止 1、正常情況下勞動合同的履行;
2、調薪、調職、調崗的操作;
3、變更勞動勞動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4、續簽勞動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5、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及應用;
6、招聘管理不合規引發的勞動爭議;
7、社會保險與工傷事故處理中的法律風險及控制;
8、員工崗位異動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及控;
9、特殊工時管理規定解讀與員工加班及特殊工時管理法律風險及控制;
10、員工離職管理與經濟補償金管理中的風險及控制;
11、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及特殊假期及工資計發;
七、員工離職的法律風險防范與用工成本控制 1、職工離職的類型;
2、辭退員工的法定類型與操作要領?
3、協商一致解除:誰是“動議方”?
4、企業單方解除:區分“過錯性”與“非過錯性”?
5、“三金”應用實務:經濟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
6、員工“不辭而別”:能否追究法律責任?
7、訓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及各類賠償計算
8、超過醫療期,員工無法勝任工作,也不同意解聘,如何處理?
八、企業經濟性裁員合法性操作 1、社會經濟形勢不好,可以進行經濟性裁員嗎?;
2、企業按規定采取停止招工,清退各類外聘人員,停止加班加點,降低工資收入等措施的合理性、必要性;
3、采取上述措施后的半年內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無明顯好轉的原因和理由;
4、裁員方案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規定的理解;
5、裁員的安置,安撫政策措施的制定及實施;
6、企業工會對企業發生經濟性裁員事項的先期介入及法定監督權的行使;
7、企業在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具體操作指南
九、績效管理與崗位調整 1、企業單方調整崗位,員工往往可被迫解除合同并索賠補償,如何規避?
2、調崗時沒有書面確認,到新崗位工作2個月后能否要求恢復到原崗位?
3、可否對“三期內”女職工進行調崗、調薪?
4、員工認同績效結果,為什么在“不勝任工作”引發的爭議中還是敗訴?
5、為什么企業根據績效結果支付績效獎金,最終被認定非法克扣工資?
6、法律上如何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
7、對績效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如何合法辭退?
8、績效正態分布往往強制劃分5%的員工為不合格者,是否合法?
十、勞動報酬、休假、薪酬福利合規管理 1、工資總額包括哪些工資明細?
2、新進員工薪資管理問題及處理技巧;
3、調整工作崗位后,可以調整薪資標準嗎?
4、如何通過薪酬調整處理員工失職、違紀等問題?
5、值班算不算加班?勞動者在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值班,能否安排補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費?
6、病假/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的享受條件及工資待遇標準?
7、離職員工往往回頭追討年終獎,有可能得到支持,如何規避該風險?
8、醫療期管理的法律適用于實操;
9、法律對加班有什么限制及超時加班的法律風險;
10、計件制、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之區別與正確運用;
11、企業高管、保安、門衛等特殊崗位人員加班費管理實務;
12、加班加點的工資計算口徑與工資支付;
13、加班費追索時效、舉證責任與企業如何應對加班費投訴/訴訟;
14、各類假期管理的規定及其法律適用;
十一、
違紀違規問題員工處理 1、勞動者往往拒絕簽收處分、解雇通知書,如何應對?
2、問題員工拒絕提交《檢討書》或否認違紀違規事實,該如何收集證據?
3、對于違紀員工,應該在什么時間內處理?
4、怎樣理解“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5、如何在《懲罰條例》中描述“一般違紀”、“較重違紀”及“嚴重違紀”?
6、怎樣理解“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7、如何界定“重大損害”,“重大損害”是否必須體現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8、能否直接規定“禁止兼職,否則視為嚴重違紀違規”?
9、直線部門經理擅自口頭辭退員工,仲裁機構往往認定企業非法解雇,企業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10、勞動者不辭而別、無故曠工,卻主張被企業口頭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機構的支持,企業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11、“錄音錄象”證據,仲裁與法院是否采信;企業內部OA系統上的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使用;電子郵件、手機短信能否作為證據使用?
12、退休返聘人員的勞動合同管理;
13、非全日制、內退、實習大學生的概念;
14、如何管理特殊人員(內退、停薪留職等)與用人單位勞動或雇用關系。
15、企業(車間)對于不合格員工如何取證留痕?
16、原崗位裁員,員工拒絕調到新崗位,如何處理?
十二、
經濟補償理解與應用 1、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有哪些?
2、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需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可否同時向用人單位主張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4、經濟補償計算的基數及標準如何確定?
5、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的適用范圍?
6、如何計算《勞動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經濟補償年限?
7、如何理解“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勞動合同法環境下“50%額外經濟補償金”是否繼續適用?
9、掛崗員工要求按在崗員工工資水平支付經濟補償,如何應對和處理?
十三、
規章制度/員工手冊 1、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中哪些內容跟勞動法有必然聯系?
2、人力資源、勞動用工管理制度應該包括哪些必備內容?
3、制定規章制度程序要求給用人單位帶來哪些風險,如何應對?
4、無紙化、網絡化辦公下的公示,存在哪些風險?
5、如何公示或告知,更符合仲裁或訴訟的舉證要求?
6、規章制度能否規定對員工進行經濟處罰?
7、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勞動者可以被迫解除并索取補償,如何防范?
8、退休返聘、實習大學生、非全日制人員的人事管理;
9、協保、內退、的概念與用人單位的法律關系;
10、如何管理特殊人員與用人單位的勞動或雇用關系;
11、非全日制(小時工)用工的法律規定及用工技巧;
十四、最高法院關于《工傷保險條例》最新司法解釋具體運用 1、屬于工傷范圍的情形及不得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2、怎樣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樣控制期間的風險?
3、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需承擔哪些費用?
4、工傷員工借故拒絕復工,借故不斷休假,如何處理?
5、對于第三方造成的工傷事故,勞動者能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又同時要求第三方支付人身傷害賠償?
6、用人單位能否以商業保險理賠款替代職工工傷賠償待遇?
十五、
個稅籌劃及工資扣減/調整/支付風險控制 1、新《個稅法》等其他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政策新變化及對企業影響;
2、個人所得稅籌劃/法定工資標準及工資扣減/調整/支付風險控制;
3、社會保險管理流程梳理及與工資、稅收、勞動關系管理體系的協調統一;
4、外包、派遣等用工形式的有效應用;
5、按月均衡發放工資的節稅策略;
6、工資薪金收入福利化如何轉為企業經營費用;
7、工資薪金與勞務報酬相互轉化的節稅策略;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系法律碩士
世界500強企業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104)企業法律顧問
高級經濟師、高級培訓師
人力資源管理、公司法、商事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專家
央視法律頻道CCTV12《法律講堂》特邀客座教授。
工作經歷:
蘇老師長期服務在世界500強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104),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及法律事務領導工作,積累了大量的企業經濟法律及人力資源管理實務經驗。曾服務于上海通用汽車有限等公司、上海匯眾汽車制造公司,擔任法律事務部及人力資源部總監,曾經為上海貝爾阿爾卡特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眾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德國萊尼(中國)電子有限公司、得爾福汽車零部件中國工廠、艾默生管道制造(上海)有限公司、艾默生(沈陽)谷輪冷凍機有限公司、中美延鋒偉世通汽車飾件有限公司、華東理工大學(國際貨運專業)、上海電視大學(工商管理專業)、上海人事局“緊缺人才培訓工程聯席會議辦公室”等近300多家中外企事業單位提供各類企業實務培訓或編寫相關教材。
蘇老師開設了《人力資源管理系列培訓》、《集團公司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公司法人治理》、《企業商事合同的法律風險防范》、《公司知識產權的保護》、《會計法規與現行稅法差異及其協調》、《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及糾紛處理》、《汽車營銷法律實務》、《工廠安全管理實務操作》、課程等30余門經典培訓課程,受到廣大企事業單位的普遍好評。
主講課題:
實戰招標操作實務
企業人事法律風險防范與和相關新法新規解讀
現代公司法人治理及規范運作
非人力資源經理的人力資源管理
人力資源規劃撰寫與職位分析說明書撰寫
勞動關系管理
新個稅社保人力資源應對
《公司法》解讀與企業依法治企規范運作
中小企業經濟合同風險防范
企業經濟合同簽訂中的誤區與法律實用技巧
采購項目管理及法律風險防范
企業用工成本降低與人事風險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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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背景】:采用質量管理體系是組織的一項戰略性決策,能夠幫助其提高整體績效,為推動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基礎。組織根據本標準實施質量管理體系將獲得如下益處:a)穩定地提供滿足顧客要求以及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的產品和服務的能力;b)促成增強顧客滿意的機會;c)應對與其運行環境和目標相關的風險和機遇;d)證實符合規定的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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