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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公司稅務風險與策劃

課程編號:57540

課程價格:¥19000/天

課程時長:1 天

課程人氣:259

行業類別:通信郵政     

專業類別:稅務籌劃 

授課講師:邢梁雁

  • 課程說明
  • 講師介紹
  • 選擇同類課
【培訓對象】
財務管理者及所有財務人員

【培訓收益】


一、稅務管理體系
1.1三種稅務戰略
1.2發票控制稅源政策
1.3提高稅法遵從度
1.4稅法復雜、變化快
1.5中國稅制“12字真言”
1.6稅收政策運用越來越嫻熟
二、移動通訊行業“營改增”后可能面臨的稅務風險分析
2.1增值稅發票管理的風險
2.2視同銷售業務的識別
2.3混合銷售的劃分
2.4超范圍抵扣的風險
三、移動通訊行業的稅收策劃
3.1稅收策劃的含義與必要性
3.2稅收策劃原理
3.3稅收策劃措施舉例
四、新個稅法實施
4.1個人所得稅三步走
4.1.1第一步建立個人財產信息系統
4.1.2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4.1.3銀稅聯網大額推送
五、“社保入稅”管理趨勢分析
5.1社保入稅進展情況及企業應對策略
5.2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及社保的協調
六、如何防范務風險
6.1稅收改革動態分析
6.2大數據稅務征管之威力
6.3信用管稅新常態
6.4稅務稽查路徑之變化
6.5發票管理如同走鋼絲
6.6稅負率起什么作用?
6.7防范風險措施分析
七、稽查風險防范與分析
7.1稅務稽查形式分析
7.2稅務稽查方案與案例
7.3稅務稽查基本方法
【案例分析】
八、稽查結論分析與應對策略
8.1稅務稽查過程中的稅務文書
8.2稅務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8.3稅務稽查過程中的溝通技巧
8.4稅務稽查結論的分析
8.5危機公關的技巧與方法
九、稅企之間涉稅爭議及風險規避
9.1稅企之間涉稅爭議產生原因分析
9.2涉稅爭議問題處理原則與規避
十、常見涉稅爭議問題與處理
10.1增值稅常見涉稅爭議問題
10.2企業所得稅常見涉稅爭議問題
10.3其他稅種常見涉稅爭議問題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4月份印發的《關于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中明確,6月起,電信行業將不再執行之前3%的營業稅,改為實行差異化稅率:提供語音通話等基礎電信服務的稅率為11%;提供電子數據和信息傳輸、互聯網接入等增值電信服務的稅率為6%。

電信行業常見涉稅風險防范
電信業自2014年6月1日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以來,電信行業在涉稅事項中,容易出現的涉稅風險主要有:  
1、涉及不同稅率。電信業包括基礎電信服務和增值電信服務?;A電信服務,適用稅率為11%;增值電信服務,稅率為6%。電信運營商套餐業務繁多,還有預付費和后付費等不同付費方式,套餐中常常既包含基礎電信服務收入,又包含增值電信服務收入,核算非常復雜,準確進行劃分存在一定的難度。此外,還涉及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和銷售貨物,適用稅率為17%。
2、經營模式多樣。比如存在提供電信業服務附帶贈送用戶識別卡、電信終端或者電信業服務,以積分兌換形式贈送實物或者電信業服務等促銷方式。
3、稅會差異較大。對于視同銷售、分成類業務收入、終端捆綁銷售等銷售行為,會計核算方式與稅法規定的計稅基礎和納稅義務時間有所不同,導致形成稅會差異。
電信企業常見涉稅風險16項 ,涉及增值稅風險9項,企業所得稅風險6項,同時涉及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1項。
一、分支機構未按規定申報預繳增值稅
風險描述:分支機構提供電信服務及其他應稅服務,按照銷售額和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額,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預繳稅額=(銷售額+預收款)×預征率。分支機構預繳稅款時存在銷售額計算不準確、預收款項未全部納入、匯總納稅信息傳遞單上銷售收入、預收款金額、進項稅額等數據填寫不準確的風險,造成少預繳增值稅。
涉及稅種: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號,已于2016年5月1日廢止);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電信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6號)第八條、第九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
防范指南:重點關注分支機構根據營業款結算科目并結合“營業收入匯總表”的各項應稅收入。1.正確計算銷售額與預收款項,銷售額為分支機構對外(包括向電信服務及其他應稅服務接受方和本總機構、分支機構外的其他電信企業)提供電信服務及其他應稅服務取得的收入,銷售額不包括免稅項目的銷售額,預收款為分支機構以銷售電信充值卡(儲值卡)、預存話費等方式收取的預收性質的款項,預收款不包括免稅項目的預收款。2.分支機構發生除電信服務及其他應稅服務以外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應按增值稅條例及相關規定就地申報納稅。3.應準確填報匯總納稅信息傳遞單中各項內容金額,分開核算免稅項目與應稅項目,準確核算進銷項稅額。
二、未正確分攤套餐業務收入造成少繳納增值稅
風險描述:套餐業務是指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通信業務或服務打包提供給客戶,并收取固定月使用費的一種促銷方式。“營改增”之后,套餐內容涵蓋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需要按照不同稅率進行業務收入分攤,存在加大增值電信業務的分成比例少繳納增值稅的風險。
涉及稅種: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號)第四條;《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第十五條、第三十九條、附件二第一條(十六);《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五)》第四條
防范指南:重點關注套餐業務具體內容的設定,以及套餐業務內容所適用稅率和收入分攤計算方法。收入分攤標準應以套餐中各單項電信服務的公允價值,按上一年度各項電信服務平均價格確定,或執行集團內部統一標準。
三、向客戶提供通訊服務時,附帶贈送貨物或服務未分別核算,適用稅率錯誤
風險描述:提供電信業服務時,附帶贈送用戶識別卡、電信終端等貨物或者電信業服務的,應以貨物、應稅服務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在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進行合理劃分,存在未按規定進行核算少繳納增值稅的風險。
涉及稅種: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號)第四條;《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二第一條(十六);2015年《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五)第八條
防范指南:重點關注“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銷售費用”“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及銷售合同,對附帶贈送貨物或服務,應合理劃分收入、分別適用稅率。提供電信業服務附贈電信終端,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暫按不低于電信終端的成本價作為貨物價格,剩余部分按照公允價值拆分為基礎電信價格和增值電信價格,按各自適用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四、價外費用和其他收入未按規定申報納稅
風險描述:提供通信服務費營業額包含的違約金、罰款等各種名目的價外費用,其他收入包含網卡收入(即SIM卡含測試費、工本費、初裝費)、銷售帶號話機收入、復通費收入、其它功能費收入,存在未全額申報納稅的風險。
涉及稅種:增值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第十五條、第三十七條
防范指南:重點關注:1.“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科目下各種名目價外費用的核算情況,結合“應收賬款”明細賬等,按稅法規定足額申報納稅。2.各項價外費用應按照基礎電信和增值電信各占該收入比例的原則進行歸集和分配,按照適用稅率計稅。
五、國際業務結算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增值稅
風險描述:國際業務結算包括但不限于語音、短信及數據的傳送、轉接服務,因與國外電信運營商合作,互相使用網絡、服務等資源而產生的收入或成本費用的結算。具體分為以下三種類型:國際網間結算、國際業務技術支撐費、國際電路及網元租賃費。在進行國際業務對外支付結算資金時存在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增值稅的風險。
涉及稅種: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二: 第十五條
防范指南:《代扣代繳稅款報告表》及營業賬簿中國際網間結算、國際業務技術支撐費結算、國際電路及網元租賃費結算等數據應一致,對外支付應及時備案。
六、未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認收入計提銷項稅額
風險描述:因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與會計確認收入時間的規定存在差異,存在未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認收入的風險。
涉及稅種:增值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電信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6號)第八條、第十一條
防范指南:重點關注:1.“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應按簽訂的銷售合同約定的服務提供時間確認收入。2.“預收賬款”“主營業務收入”科目,與“營業款結算”科目、“營業報告單”“營業收入匯總表”比對,正確核計收入。3.根據“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并結合計費系統出具的收費賬單,關注各個業務功能的收入情況,正確核計收入和適用稅率。
七、未按規定分別適用稅率少繳納增值稅
風險描述:電信業業務種類繁多適用稅率不同,其中基礎電信服務稅率為11%,增值電信服務稅率為6%,銷售終端等貨物稅率為17%,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適用簡易征收業務按3%征收率以及不動產租賃稅率為11%等,存在混淆業務種類從低適用稅率少繳納增值稅的風險。
涉及稅種:增值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號)第三條;《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第十五條、第三十九條
防范指南:重點關注“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庫存商品”“庫存材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等科目,關注基礎電信服務、增值電信服務、貨物銷售、房屋租賃、網絡元素出租、固定資產處置、門店加盟等業務,應分別核算,正確適用稅率。
八、以積分形式兌換商品、電子券或其他消費,未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或稅率適用錯誤,少繳納增值稅
風險描述:在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的同時授予客戶獎勵積分,客戶以積分直接兌換商品、除電信業務以外服務或以積分兌換商業電子券形式進行其他消費,存在未視同銷售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風險;在進行積分兌換或者電子券消費時,存在兌換的商品、應稅服務對應的稅率適用錯誤少計增值稅銷項的風險,或積分兌換到期清零對應的遞延收益應計收入而未計稅的風險。
涉及稅種:增值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號)第四條;《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防范指南:重點關注“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遞延收益”“銷售費用”等科目,對貨物類成本所對應的營業收入準確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用于核算授予客戶積分應確認的遞延收入,應當將銷售取得的應收款在本次商品銷售或勞務提供產生的收入與積分的公允價值之間進行分配,將取得的應收款扣除積分公允價值的部分確認為當期收入、積分的公允價值確認為遞延收益,全額計提銷項稅。
九、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為公益機構接受捐款提供服務,未按規定開具發票
風險描述: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為公益性機構接受捐款服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公益性機構捐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若捐款人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按照捐款人支付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公益性機構捐款后的余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存在銷售額的確認不準確或者開具給捐款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不準確的風險。
涉及稅種: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號)第五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電信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6號)第十五條
防范指南:取得的扣除憑證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合理確認扣除額,不得違規扣除。
十、未按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風險描述:對通訊線路設備、桿路、發電機組、電梯、中央空調、簡易房屋等固定資產未按規定年限計提折舊,自行縮短折舊年限;已經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又按重置完全價值再次計提折舊,存在少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風險。
涉及稅種: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9號)第五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五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3]847號)第五條
防范指南:重點關注:1.計稅基礎。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應包括投入、購入、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有關費用,固定資產計稅基礎應與稅法要求一致。2.折舊年限。累計折舊應按不低于稅法規定年限在稅前扣除,加速折舊的應符合稅法規定的條件。3.折舊范圍。公司“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和“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不允許計提折舊。4.固定資產改建和修理等后續支出應按稅法規定界定其性質并進行處理,正確列支固定資產價值調整后折舊;因按實際竣工決算價值調整原暫估價或發現原計價有錯誤等原因調整固定資產價值,并按規定補提以前年度少提的折舊,不允許在補提年度扣除,應相應調整原所屬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相應多繳納稅額可抵頂以后年度應繳納的所得稅。
十一、未按規定稅前扣除會議費
風險描述:未按稅法規定歸集或將應計入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等科目的支出計入會議費的風險。
涉及稅種: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解答>的通知》(冀國稅函〔2013〕161號)第十八條
防范指南:重點關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相關科目,不符合會議費項目不允許稅前列支。結合明細賬摘要欄內容以及記賬憑證、原始憑證,查看會議資料中的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目的、費用標準、支付憑證等應符合稅前扣除要求,特別關注會議費中的“旅游費”“購物卡”等支出,不得計入會議費。
十二、收到政府補助、獎勵、代扣個稅手續費、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未及時確認收入
風險描述:收到政府撥付的農村通信建設補貼經費、財政部門的企業獎勵金、地方財政撥入固定資產投資考核獎、光纜拆遷補償費、地稅部門返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未及時確認收入的風險。
涉及稅種: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 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第五條
防范指南:應關注“營業外收入”“其他應付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查閱政府撥付款項文件,確認收到的政府撥付的農村通信建設補貼經費、財政部門的企業獎勵金、地方財政撥入固定資產投資考核獎、光纜拆遷補償費、地稅部門返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應按稅法規定確認收入。
十三、逾期未返還的保證金未確認收入
風險描述:對超過合同約定還款期確實無法償還客戶的消費保證金、逾期未返還的工程質保金等未做納稅調整少繳所得稅的風險。
涉及稅種: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
防范指南:重點關注“應付賬款”“其他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庫存商品”等科目,對消費保證金(對承諾在一定時期內消費滿限定金額的客戶,在繳納消費保證金后贈送手機,期滿達到約定消費金額后再退還保證金)、工程質保金超過合同約定還款期確實無法償還長期掛賬的,及時確認收入。
十四、預提性質費用未按規定稅前扣除
風險描述:因送積分活動產生的“遞延收益—積分計劃準備”年末余額未做納稅調整的風險;年末應付工資貸方余額,在匯算清繳期結束后仍未發放,未作納稅調整的風險;預提系統代維費、光纜代維費、技術支持維護費和設備檢測費、合作商酬金、代辦手續費,在匯繳結束后有尚未支付金額且未取得發票未做納稅調整的風險;預提電信設備占用費、鐵塔租用費、電路及網元租賃費、審計費,本年度未實際發生,未作納稅調整的風險;支付網絡優化服務費、設備維護費等,計入主營業務成本的列支數大于實際發生額,未作納稅調整的風險。
涉及稅種: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七條;《國家稅務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
防范指南:重點關注:1.“遞延收益—積分計劃準備”年末余額應作納稅調整。結合以前年度編制的納稅申報表或所得稅計算表,應對預提費用積分計劃進行納稅調整。2.“銷售費用”“管理費用”“應付職工薪酬”“預提費用”等科目,對匯算清繳結束后未取得有效憑證的預提代維費、代辦手續費等應進行納稅調整。3.上年計提的工資,如果在匯算清繳期內實際發放的可以稅前扣除;如果在匯算清繳期后發放的,應對照《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相對應的欄次,進行應納稅所得額調整處理。
十五、發生視同銷售行為未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風險描述:將資產移送他人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用于交際應酬、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對外捐贈和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等的,是否按稅法規定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確認收入。
涉及稅種: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第二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第二條
防范指南:關注“庫存商品”“管理費用”“銷售費用”“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長期投資”等會計科目,依據相關合同及結算單據,確認視同銷售收入并申報納稅。
十六、預收賬款未及時確認收入
風險描述:在提供產品或服務時,收取的預收性質的價款未及時確認銷售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涉及稅種: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第一條
防范指南:重點關注“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與簽訂的銷售合同約定的服務提供時間進行對比,提供產品或服務時,收取的預收性質的價款(包括用戶預存款、預收有價卡款和其他預收款)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時間,據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特別注意,對到期失效的有價通信卡沉淀金額應于到期日后全部結轉確認收入。
第三章  電信行業相關稅收政策

一、《電信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6號)
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號)
三、《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五)》(2015年04月01日)
四、《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一、移動通信行業“營改增”后可能面臨的稅務風險分析
(一)增值稅發票管理的風險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是增值稅管理的重中之重。企業應將增值稅專票視同現金進行規范管理,專柜存放、專人保管、開具,各層級應確定專人負責發票管理工作。建國以來出現了不少利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造假行為,實現偷稅、漏稅、騙稅的大案要案。因增值稅發票管理不當,可能受到刑法處置,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應引起企業足夠的重視。除此之外,企業還要關注滯留票與失控票的風險,采取必要的手段避免獲取此類發票。
(二)視同銷售業務識別
根據增值稅相關稅法要求,在貨物調撥、對外投資及無常贈送等9 種情況下會涉及視同銷售,需要計算繳納增值稅。對運營商而言,需要根據具體的業務,對視同銷售業務進行合理判斷、識別。捆綁電信業務,賠送SIM卡、終端不視同銷售。首次入網免SIM卡費的,不繳納增值稅。未捆綁任何電信業務,無償贈送SIM卡、終端或電信服務,視同銷售。賠送其他實物∶賠送實物或增值稅應稅服務,視同銷售。只有對通信行業的"營改增"政策充分理解,才能對視同銷售業務進行完整識別,避免漏稅行為。
(三)混合銷售的劃分
電信業普遍存在此類業務,如為政府單位提供一項視顆監控服務,既包括提供整套視頻監控設備,包括服務器、攝像頭等,又包括提供系統集成服務。如果合同未明確區分設備款、服務費金額,則可能從高計稅。假設一份1000萬的合同,設備款和服務費分別500萬.若未分別列明合同款,按17%稅率從高繳納銷項稅170萬,若分別列明,銷項稅為115萬,可節約30%的稅款。
(四))超范圍抵扣的風險
代維費用外包是電信業較為通行的做法,在進項抵扣時需對各類代維費進行合理分類,否則存在超范圍抵扣的風險。如對屬于建筑安裝業性質的代維支出不可進行進項稅抵扣;對方提供硬件設備等有形動產故障維修,適用17%稅率;對方提供對系統軟件的升級技術服務,適用6%稅率;對方進提供機房設備巡檢或駐點服務,在沒有提供故障處理的情況下,屬營業稅范疇,不應抵扣。
(五)跨期抵扣的風險
對于"營改增"前后結算的業務,要以業務發生時點進行劃分,如業務發生在"營改增"之前,即使在"營改增"以后進行結算,也不能進行抵扣。對于無法區分業務發生時點的,不能進行進項抵扣。

三、稅收籌劃的含義及必要性(一)稅收籌劃的含義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運用一定的技巧和手段,對自己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科學、合理和周密的安排,以達到少繳、緩繳稅款目的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稅收籌劃和所謂的偷稅漏稅是不相同的,偷稅漏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而稅收籌劃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是合法的。除此之外,稅收籌劃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可預見性。這個可預見性指的是在整個經濟活動和稅務規劃的過程中,對其有著提前的預見能力。通過一定的調控手段,避免稅負大起大落的風險。最后,稅收籌劃還具有針對性,目的就是為使企業減少稅收成本,使得企業盈利。
(二)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首先,稅收籌劃能幫助企業更好地實現盈利目標。因此企業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例如延緩支付稅金,合理規劃一些邊際成本,從而減輕企業稅負,提高利潤。其次,稅收籌劃能有效提高移動通信行業的競爭力。企業可以享受國家的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以及根據適用的稅基、稅率,通過國家的稅收經濟杠桿作用來進行資源合理配置,從而降低納稅額.提高企業競爭力。最后,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企業管理水平,降低企業風險。稅務籌劃是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開展,國家對財務賬目有嚴格的監管機制,從而使企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避免采用不合法手段帶來的偷稅漏稅行為。
四、移動通信行業稅收籌劃措施(一)合理利用財稅優惠政策
"營改增"后,福建、上海、江西等十余個省市都針對"營改增"發布了財政扶持政策,能夠有效地降低企業由于"營改增"而增加的稅負,有利于企業在"營改增"期間的平穩過渡。筆者所在的深圳也出臺了財政扶持政策,據了解深圳移動、電信、聯通三大運營商均申請了財政扶持資金,根據政策要求,在14年已經實現了部分扶持資金的到賬。
再如國際業務免稅、銷售自己使用的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增值稅,都是企業應該充分利用的稅收政策,稅務管理人員應加強研讀,做好籌劃。

(二)對供應商的合理選擇
企業只有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進行進項抵扣。因此在"營改增"以后,對供應商的合理選擇非常必要。在企業采購招標過程中,應盡量選擇一般納稅人企業作為供應商,如果無法選擇一般納稅人,則應在評標環節考慮因此而增加的成本。"營改增"以后,還需在合同中增加相關條款,明確稅率及發票類型,保障企業獲取真實、合理的發票用于抵扣。
(三)對現有業務的優化
移動通信業務中,基礎電信服務適用稅率11%,增值電信服務適用稅率6%。運營商應進一步進行收入結構的優化,充分把握流量發展的時間窗口,創新產品類別,持續提高增值業務占比。"營改增"后預存話費送手機被視同銷售,因此現有捆綁業務需要進行優化。如先確認終端銷售價格,其余則計入通信服務收入,同時在給客戶的發票上明確終端銷售和通信服務的金額。企業還應盡量減少一些實物贈送,而改為贈送電信服務,從而通過折扣來進行處理,以此減少企業的增值稅。
(四)加強進項管理,盡量獲取專票
在"營改增"初期,業務部門對于盡量獲取專票尚未有全面、深刻的認識,財務部門需做好前期的培訓,確保"營改增"政策宣貫到位。同時應建立配套的報賬考核通報機制,對增值稅抵扣憑據的流轉時限予以限定,避免造成超180天無法抵扣進項的損失。財務部門及早獲取專票,也可以有較為充足的時間開展稅務籌劃,達到少繳、緩繳稅款的目的。

 

 

 

 

第六章稅務稽查應對
面對稅務稽查或者說應對稅務稽查是每一家納稅企業都要面對的,而且隨著稅收征管力度的加強,這一事項將會變的更加突出。經常接到我們客戶的電話,“這兩天稅務要來稽查,我們怎么辦?”客戶除了恐懼心理,好像什么都不知道,更別說怎么辦了?在企業的財務人員而臨稽查時候的心情非常復雜,這種心情我們需要去分析。
一家公司員工正在緊張的上班,突然一個人拿著槍闖進了公司。大喊:“不許動,搶劫!"所有人都嚇得驚慌失措,不敢動了。過了幾秒鐘,突然財務總監老張長出一口氣,拍著胸脯說“哎,搶劫啊,我還以為稅務局的呢。”
這個笑話其實表達了我們企業面對稅務和稽查時的一種復雜心情,我們搶劫都不怕,但我們怕稅務局。他們真的那么可怕么?我們為什么怕?
存在這種心理的企業并非少數。之所以這樣,無怪乎兩個原因,一個是自己知道自己有什么問題,也知道后果,二是不知道自己的問題有什么后果?要想能夠沉著應對稅務稽查,有效防范稽查風險,我們除了要導入前述稅體系內容外,還需要厘清下面的內容。

6.1為什么稽查?
“為什么被查”是我們要弄清楚的第一個問題,即稅務稽査的原因和案件來源,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
(一)被人舉報
被人舉報是目前重大偷稅案件的重要一個案件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和各級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在稽查局設立有稅收違法案件舉報中心,負債受理單位和個人對稅收違法行為的檢舉。對于線索、證據清晰的實名舉報暗金基本上屬于必查案件。
“金三體系"對于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單獨設立了套風險管理模塊進行“畫像",通過體系底層申報數據及大數據分析,設立-定的指標體系,通過對企業納稅數據,財務數據進行分析并與行業參數值進行比較,確定選取納稅異常、有偷稅嫌疑或偷稅痕跡的企業作為風險群體進行預警,符合條件的,轉入稅務稽查庫。風險指標參數主要包含稅負率、增長率類及運營效率類財務指標。
稅務實踐中,我們發現很多企業提供的財務報表、稅務報表明顯存在偷稅嫌疑,風險指標嚴重異常。

【例如】浙江一家生產企業,企業連續生產、正常經營多年。企業財務報表數據顯示,在公司全年銷售3000萬元左右的情況下,存貨卻達到了5000萬左右,而且還在逐年增加。從納稅評估的角度來看,存貨周轉明顯不正常,做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最有可能就是兩套賬。還有些生產企業,存貨周轉不是太慢,而是太快,也就是庫存很低,數據顯示已經明顯脫離實際。
(二)隨機選案
隨機選案也是確定稽查對象的一種方法,通過合理選則樣本,數學統計的各種選樣方法確定選取稽查對象。
(三)專項稽查
專項稽查是稽查局按照上級稅務機關的統一部署或下達的任務對管轄范圍內的特定行業、或特定的納稅人、或特定的稅務事宜所進行的專門稽查。專項稽查分為指令性專項和指導性專項兩種,對于指令性專項屬于必查項。
(四)協査
查就是協助稅務稽查部門進行案件稽查,一般均是因發票事項導致的,協查企業不一定沒有問題,因為通過發票協查可能會證明企業惡意取得發票的事實。
(五)上級交辦或轉辦
上級稅務部門或其他政府部門因各種原因交辦稽查對象及事項、同級部門轉辦及征管部門移交也是一個稽查案件來源。
上述六個原因是企業被查的主要原因,當然完成稅收任務時稅務征管部門的重要責任。我們在應對稅務稽查時,首先應該弄清楚為什么查的問題!

6.2稽查分類
一、稅務稽查分類
按照稅務稽查對象來源性質的不同,稅務稽查可以分為日?;椤0富楹蛯m椈槿?。
(1)日?;?br /> 日?;槭嵌悇栈榫钟杏媱澋貙Χ愂展茌牱秶鷥燃{稅人、及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和扣繳義務情況進行檢查和處理的執法行為。
日常稽查與征管部門負責的日常檢查是不同的:一是目的不同。日?;榈哪康脑谟诎l現、分析和掌握稅收違法活動的動向和規律,查處稅收違法行為;而日常檢查是對檢查對象的管理行為,目的在于掌握檢查對象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提高稅收管理水平。二是內容不同。日常稽查是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履行各項法定義務的全面核查,具有體系審計的功能;而日常檢查是指稅務機關清理漏管戶、核查發票、催報催繳、評估問詢,了解納稅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等不涉及立案稽查與體系審計的日常管理行為。三是程序不同。日常稽查程序通常包括選案、實施、審理、執行四個環節,而日常檢查則不必履行上述程序。
日?;榘讣碓粗饕獊碜陨鲜黾{稅評估和隨機選案。
(2)專項稽查
專項稽查和稅收專項檢查既有共同點也有不同點。共同點在于二者均應按照統一部署,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解決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都具有收效快,反響大的特點。不同點在于專項稽查由稽查局組織和實施,而稅收專項檢查則由稅務局統一安排,稽查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實施。從后者的角度講,也可以將專項稽查看作稅收專項檢查的組成部分。
專項稽查案件來源于上述專項稽査選案。
(3)專案稽查
專案稽查是指稽查局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以立案形式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所進行的調查和處理。
專案稽査具有兩個明顯特點:一是稽查對象特定。專案檢查的對象來源于確定的線索,具有明顯的稅收違法嫌疑。二是適用范圍廣。專案稽查適用于舉報、上級交辦、其他部門移交、轉辦以及其他所有涉嫌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

二、稅務稽查工作流程
自金三體系開始推廣使用后,在全方位大數據稅務信息管理體系的支持下,稅務稽查也進入了大數據稽查的時代,可以實現精準制導,定向打擊稅收犯罪的目的。
金三體系通過全國唯一的統一技術平臺(大型數據庫),實現了總局、省局兩級數據處理管理,達到了全稅種、全部交易環節、內外部信息協同處理的云平臺,以統一的風險管理理念
進行后臺管理,為稅法遵從度不高的納稅人“畫像”,從而實現國家稅收的風險識別、分析與評價。
通過征管形成的大量數據,加上后臺的指標算法管理控制,形成單獨的風險數據庫,與稅務稽查環節聯動。已經實現了從總局到縣局四級稅務機關隨機抽查業務的貫通,實現稽查數據流自動推送、稽查過程即時監控、稽查成果自動統計與成效反饋。
從體系管稅到體系管稽查任務,目前的稅務稽查新思路是“雙隨機一公開”:風險庫中隨機抽取企業;隨機將稽查任務推送至基層稽查人員;公開公示稽查名單并全程監控稽查過程,公開稽查案件結果。
定向抽查對象的條件,可以為企業類型、行業、性質、隸屬關系、組織架構、股權結構、經營規模、收入規模、納稅數額、成本利潤率、稅負率、地理區域、稅收風險等級、納稅信用級別等;隨機抽查執法檢查人員,由各級稅務局稽查局建立的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或者采取競標等方式選派產生。
在總局的管理平臺中,建立稽查選案大數據分析機制和全國稽查工作總體統計監控分析平臺,建立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涉案企業和涉案人員信息庫。
技術手段越來越先進:金稅三期工程稽查模塊功能:隨機抽查、聯合稽查、聯合懲戒、舉報管理(12366直通總局監察部門)稽查應用軟件;選案分析、電子查帳、電子取證、移動辦公、辦案指揮協調等稽查外掛軟件,確保與金稅三期體系相關稽查業務模塊規范對接。
升級協查體系:增值稅抵扣憑證協查范圍,增加協查要素,修改回復結果代碼,引入電子簽章,確?;睾恼鎸嵭浴嗤?。

6.3稽查重點
稅務稽查常見異常指標:
一、増值稅專用發票用量變動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一般納稅人專票使用量-一般納稅人專票上月使用量。;
2、問題指向:增值稅專用發票用量驟增,除正常業務變化外,可能有虛開現象。
3、預警: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超過上月30%(含)并超過上月10份以上檢查重點:檢查納稅人的購銷合同是否真實,檢查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是否與簽訂的合同情況相符并實地檢查存貨等。主要檢查存貨類“原材料”、"產成品"以及貨幣資金"銀行存款”、“現金”以及應收帳款、預收帳款等科目。對于臨時增量購買專用發票的還應重點審查其合同履行情況。
二、期末存貨大于實收資本差異幅度異常
1、計算公式:納稅人期末存貨額大于實收資本的比例。
2、問題指向:納稅人期末存貨額大于實收資本,生產經營不正常,可能存在庫存商品不真實,銷售貨物后未結轉收入等問題。
檢查重點:檢查納稅人的“應付賬款"、“其它應付款""預收帳款"以及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對變化的原因進行詢問并要求納稅人提供相應的舉證資料,說明其資金的合法來源;實地檢查存貨是否與帳面相符。
三、増值稅一般納稅人稅負變動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稅負變動率;
稅負變動率=(本期稅負-上期稅負)/上期稅負×100%
稅負=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收入×100%
2、問題指向;納稅人自身稅負變化過大,可能存在賬外經營、已實現納稅義務而未結轉收入、取得進項稅額不符合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期間購進貨物不取得可抵扣進項稅額發票或虛開發票等問題。
3、預警值:±30%
檢查重點:檢查納稅人的銷售業務,從原始憑證到記帳憑證、銷售、應收帳款、貨幣資金、存貨等將本期與其他各時期進行比較分析,對異常變動情況進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實是否存在漏記、隱瞞或虛記收入的行為。檢查企業固定資產抵扣是否合理、有無將外購的存貨用于職工福利、個人消費、對外投資、捐贈等情況
四、納稅人期末存貨與當期累計收入差異幅度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期末存貨-當期累計收入)/當期累計收入。
2、問題指向:正常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期末存貨額與當期累計收入對比異常,可能存在庫存商品不真實,銷售貨物后未結轉收入等問題。
3、預警值:50%
檢查重點:檢查“庫存商品”科目,并結合“預收賬款”、"應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進行分析,如果"庫存商品”科目余額大于“預收賬款"、"應收帳款”貸方余額、“應付賬款”借方且長期掛賬,可能存在少計收入問題。實地檢查納稅人的存貨是否真實,與原始憑證、賬載數據是否一致。
五、進項稅額大于進項稅額控制額
1、計算公式:指標值=(本期進項稅額/進項稅額控制額-1)×100;
進項稅額控制額=(本期期末存貨金額-本期期初存貨金額+本期主營業務成本)×本期外購貨物稅率+本期運費進項稅額合計。
2、問題指向:納稅人申報進項稅額與進項稅額控制額進行比較,若申報進項稅額大于進項稅額控制額,則可能存在虛抵進項稅額,應重點核査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是否抵扣;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及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是否按照規定做進項稅額轉出;是否存在取得虛開的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問題。
3、預警值:10%
檢查重點:檢查納稅人“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科目變化,判斷是否存在將外購的不符合抵扣標準的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申報抵扣,結合“營業外支出"、"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的變化,判斷是否將存貨損失轉出進項稅額;結合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分析運費、農產品等變化情況,判讀是否虛假抵扣進項稅額問題。
實地檢查原材料等存貨的收發記錄,確定用于非應稅項目的存貨是否作進項稅轉出:檢查是否存在將外購存貨用于職工福利、個人消費、無償贈送等而未轉出進項稅額問題;檢查農產品發票的開具、出售人資料、款項支付情況,判斷是否存在虛開問題。
六、預收賬款占銷售收入20%以上
1、計算公式:評估期預收賬款余額/評估期全部銷售收入。
2、問題指向:預收賬款比例偏大,可能存在未及時確認銷售收入行為。
3、預警:20%
檢查重點:檢查重點納稅人合同是否真實、款項是否真實入賬。深入了解企業的行業規律判斷其是否存在未及時確認銷售收入的情況。
七、納稅人銷修額變動率與應納稅額變動率彈性系數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銷售額變動率/應納稅額變動率;
銷售額變動率=(本期銷售額-上期銷售額)/上期銷售額;
應納稅額變動率=(本期應納稅額-上期應納稅額)/上期應納稅額。
2、問題指向:判斷企業是否存在實現銷售收入而不計提銷項稅額或擴大抵扣范圍而多抵進項的問題。正常情況下兩者應基本同步增長,彈性系數應接近1若彈性系數>1且二者都為正數行業內納稅人可能存在本企業將自產產品或外購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在建工程等,不計收入或未做進項稅額轉出等問題;當彈性系數<1且二者都為負數可能存在上述問題;彈性系數小于1,二者都為正時,無問題;二者都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當彈性系數為負數,前者為正后者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后者為正前者為負時,無問題。
3、預警值:1
檢查重點:檢查企業的主要經營范圍,查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經營方式以及征管范圍界定情況,以及是否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貨物;查閱倉庫貨物收發登記簿,了解材料購進、貨物入庫、發出數量及庫存數量,并于申報情況進行比對;審核企業明細分類賬簿,重點核實“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付賬款”、"在建工程”等明細帳,并與主營業務收入、應納稅金明細核對,審核有無將收入長期掛往來帳、少計銷項稅額以及多抵進項稅等問題;審核進項稅額抵扣憑證、檢查有無將購進的不符合抵扣標準的固定資產、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進行稅額申報抵扣的情況。
八、納稅人主營業務收入成本率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收入成本率-全市行業收入成本率)/全市行業收入成本率;
收入成本率=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收入。
一般而言,企業處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以及擴大生產規模的需要,主營業務成本都會呈現增長的趨勢,所以成本變動率一般為正值。如果主營業務成本變動率超出預警值范圍,可能存在銷售未計收入,多列成本費用、擴大稅前扣除范圍等問題。
預警值:工業企業-20%——20%,商業企業-10%——10%
2、問題指向:主營業務收入成本率明顯高于同行業平均水平的,應判斷為異常,需查明納稅人有無多轉成本或虛增成本。
檢查重點:檢查企業原材料的價格是否上漲,企業是否有新增設備、或設備出現重大變故以致影響產量等。檢查企業原材料結轉方法是否發生改變,產成品與在產品之間的成本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將在建工程成本擠入生產成本等問題。
九、進項稅額變動率高于銷項稅額變動率
1、計算公式:指標值=(進項稅額變動率-銷項稅額變動率)/銷項稅額變動率;
進項稅額變動率額=(本期進項-上期進項)/上期進項;
銷項稅額變動率=(本期銷項-上期銷項)/上期銷項。
2、問題指向:納稅人進項稅額變動率高于銷項稅額變動率,納稅人可能存在少計收入或虛抵進項稅額,應重點核查納稅人購銷業務是否真實,是否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已滿的納稅人。
3、預警值:10%
檢查重點:檢查納稅人的購銷業務是否真實,是否存在銷售已實現,而收入卻長期掛在“預收賬款”、"應收帳款”科目。是否存在虛假申報抵扣進項稅問題。結合進項稅額控制額的指標進行分析,控制額超過預警值,而銷售與基期比較沒有較大幅度的提高,實地查看其庫存,如果庫存已沒有,說明企業有銷售未入賬情況,如果有庫存,檢查有無將購進的不符合抵扣標準的固定資產、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進行虛假申報抵扣的情況。
十、納稅人主營業務收入費用率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主營業務收入費用率-全市平均主營業務收入費用率)/全市平均主營業務收入費用率×100%;
主營業務收入費用率=本期期間費用/本期主營業務收入。
2、問題指向:主營業務收入費用率明顯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的,應判斷為異常,需要查明納稅人有無多提、多攤相關費用,有無將資本性支出一次性在當期列支。
3、預警值:
檢查重點:檢查"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和“其他應付賬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數進行分析。如“應付賬款"其他應付賬款“出現紅字和”預收賬款“期末大幅度增長等情況,應判斷可能存在少計收入,對這些科目的詳細業務內容進行詢問;對企業銷售時間及開具發票的時間進行確認,并要求提供相應的舉證資料。
檢查納稅人營業費用、財務費用、管理費用的增長情況并判斷其增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外購存貨用于職工福利、贈送等問題,檢查企業采購的的渠道及履約方式,是否存在返利而未沖減進行稅額;對企業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的期初、期末數據進行分析,是否存在基建貸款利息擠入當期財務費用等問題,以判斷有關財務費用是否資本化,同時要求納稅人提供相應的舉證資料。

十一、納稅人存貨周轉率與銷售收入變動率彈性系數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存貨周轉變動率÷銷售收入變動率;
存貨周轉變動率=本期存貨周轉率÷上期存貨周轉率-1;
銷售收入變動率=本期銷售收入÷上期銷售收入-1;
存貨周轉率=銷售成本÷存貨平均余額;
存貨平均余額=(存貨期初數+存貨期末數)÷2
2、問題指向:正常情況下兩者應基本同步增長,彈性系數應接近1
(1)當彈性系數大于1,且兩者相差較大,,兩者都為正時,可能存在企業少報或瞞報收入問題;二者都為負時,無問題。
(2)彈性系數小于1,二者都為正時,無問題;二者都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
(3)當彈性系數為負數,前者為正后者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后者為正前者為負時,無問題。
3、預警值:1
檢查重點:指標分析;在流動資產中,存貨所占比重較大,存貨的流動性將直接影響企業的流動比率。因此,必須特別重視對存貨的分析。存貨流動性的分析般通過存貨周轉率來進行。
存貨周轉率(次數)是指一定時期內企業銷售成本與存貨平均資金占用額的比率,是衡暈和評價企業購入存貨、投入生產、銷售收回等各環節管理效率的綜合性指標,其意義可以理解為一個財務周期內,存貨周轉的次數。
分析存貨周轉情況,如存貨周轉率加快,而銷售收入減少,可能存在隱瞞收入、虛增成本的問題。針對疑點,應到倉庫核實產成品驗收、入庫、發售相關記錄,是否存在商品發出未及時確認收入,是否將自產貨物用于在建工程、分配福利、對外投資等視同銷售的情況;檢查售價偏低有無正當理由,是否將應稅商品用于換取生產、消費資料等。

十二、納稅人收入利潤率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納稅人收入利潤率-全市平均收入利潤率)/全市平均收入利潤率。
收入利潤率=本期營業利潤/本期主營業務收入。
2、問題指向:收入利潤率明顯低于行業平均水平的,應判斷為異常,需要查明納稅人有無少列收入、多列支出;收入利潤率明顯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的,也應判斷為異常,需要查明納稅人是否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有無利用免稅企業轉移利潤。
檢查重點:同“成本”、"費用"指標。

十三、納稅人銷隹毛利率變動率與稅負率變動率彈性系數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毛利率變動率/稅負變動率。
毛利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收入。
毛利率變動率=(本期毛利率一基期毛利率)/基期毛利率。
稅負=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收入。
稅負變動率=(本期稅負-基期稅負)/基期稅負。
2、問題指向:判斷企業是否存在實現銷售收入而不計提銷項稅額或擴大抵扣范圍而多抵進項的問題。正常情況下兩者應基本同步增長,彈性系數應接近1若彈性系數>1且二者都為正數行業內納稅人可能存在本企業將自產產品或外購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在建工程等,不計收入或未做進項稅額轉出等問題;當彈性系數<1且二者都為負數可能存在上述問題;彈性系數小于1,二者都為正時,無問題;二者都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當彈性系數為負數,前者為正后者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后者為正前者為負時,無問題。
3、預警值:1
檢查重點:了解企業兩者相互矛盾的原因;了解企業收入變化情況。針對收入疑點,應實地核實原材料、半成品、包裝物等購進、驗收、入庫、領用、周轉等收發貨登記相關記錄F從供電部門調查實際用電量,測算單位產品能耗,檢查企業的工資表和相關費用,推算實際生產能力;檢查企業各開戶銀行的對賬單,了解其資金流量,結合購銷合同,分析材料購進及貨物銷售數量及價格;審核收款記錄,將收款情況于開票情況進行核對,檢查是否存在貨物發出并已取得貨款但未開發票未計提銷項稅的情況;針對多抵進項的疑點,應檢査企業存貨分配情況及“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借方發生額,是否將在建工程成本擠入生產成本、用于非應稅項目檢杳"經營費用"、“管理費用”等發生業務'是否存在將■夕卜購存貨用于非應稅項目、職工福利:二人消費等情況;檢查農產品發票的開具、投售人資料、入庫記錄、款項支付等情況,結合歷史或同行業單位定耗量,判斷是否存在虛開問題。

十四、所得稅申報收入與流轉稅申報收入差異
1、計算公式:指標值=流轉稅申報收入-所得稅申報收入。
2、問題指向:所得稅申報收入小于流轉稅申報收入,可能存在收入未申報等問題。

十五、農產品收購憑證抵扣進項占比
1、計算公式:農產品收購憑證抵扣進項占當期進項稅額比例。
2、問題指向:納稅人可能存在取得虛開、虛假或不合規定的農產品收購憑證抵扣進項稅額及虛列費用的問題。
3、預警:對納稅人取得農產品收購憑證抵扣進項占當期進項稅額比例過高或月單筆抵扣進項超過20萬元(含)情況進行監控。
檢查重點:實地核實納稅人生產能力、庫存商品的情況,核實其的收購業務進行核實,是否存在人為調節進項的情況,檢查投售人、款項支付等情況的真實。

十六、企業期末應收賬款變動率與銷售收入變動率彈性系數異常
1、計算公式:期末應收賬款變動率=(本期應收賬款期末值一上期應收賬款期末值)÷上期應收賬款期末值。
銷售收入變動率=(本期銷售額一上期銷售額)÷上期銷售額。
指標值=期末應收賬款變動率÷銷售收入變動率。
2、問題指向:正常情況下兩者應基本同步增長,彈性系數應接近1
(1)當彈性系數大于1,兩者都為正時,可能存在實現銷售收入而不計提銷項稅額或擴大抵扣范圍多抵進項稅金的問題;二者都為負時,無問題。
(2)彈性系數小于1,二者都為正時,無問題;二者都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
(3)當彈性系數為負數,前者為正后者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后者為正前者為負時,無問題。
3、預警值:1
檢查重點:檢查納稅人“庫存商品”、"產成品”、“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科目,詳細了解業務內容,并提供相應的合同等舉證資料;實地檢查庫存等。

十七、運費發票抵扣進項占比
1、計算公式:運費發票抵扣進項占當期進項稅額比例。
2、問題指向:納稅人可能存在取得虛開、虛假或不合規定的運費發票抵扣進項稅額及虛列費用的問題。
3、預警:對納稅人取得運費發票抵扣進項占當期進項稅額比例10%或月單筆抵扣進項超過20萬元(含)情況進行監控。
檢查重點:實地核實納稅人生產能力、庫存商品的情況,核實購進業務的核實性,對運費發票的歷程、單價、行詢問并判斷其合理性,檢查支付款項。

十八、消費稅申報收入與増值稅申報收入差異
1、計算公式:指標值=增值稅申報收入-消費稅申報收入。
2、問題指向:消費稅申報收入小于增值稅申報收入,可能存在增值稅收入未申報繳納消費稅等問題。

十九、企業期末預收賬款變動率與銷售收入變動率彈性系數異常
1、計算公式:期末預收賬款變動率=(本期預收賬款期末值-上期預收賬款期末值)/上期預收賬款期末值。
銷售收入變動率=(本期銷售額-上期銷售額)/上期銷售額。
指標值=期末預收賬款變動率/銷售收入變動率。
2、問題指向:正常情況下兩者應基本同步增長,彈性系數應接近1
(1)當彈性系數大于1,兩者都為正時,可能存在實現銷售收入而不計提銷項稅額或擴大抵扣范圍多抵進項稅金的問題;二者都為負時,無問題。
(2)彈性系數小于1,二者都為正時,無問題;二者都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
(3)當彈性系數為負數,前者為正后者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后者為正前者為負時,無問題。
3預警值:1
檢查重點:檢查“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數,要求納稅人說明情況并提供相應的資料。實地檢查企業的存貨是否真實。

二十、納稅人期間費用變動率與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彈性系數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納稅人期間費用變動率/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
納稅人期間費用變動率=(本期期間費用-上期期間費用)/上期應收賬款。
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本期主營業務收入-上期主營業務收入)/上期主營業務收入。
2、問題指向:正常情況下兩者應基本同步增長,彈性系數應接近L
(1)當彈性系數大于1,且兩者相差較大,兩者都為正時,可能存在企業少報或瞞報收入以及多列成本費用等問題;二者都為負時,無問題。
(2)彈性系數小于1,二者都為正時,無問題;二者都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
3、預警值:1
檢查重點:檢查納稅人“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對業務招待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等進行測算,是否超過扣除比例;是否存在將外購存貨應于非應稅項目、職工福利費、個人消費等情況,是否存在將自產的貨物用于在建工程、分配股利、對外投資等視同銷售的情況未計收入;檢查在建工程、購買固定資產、投資等發生的利息支出是否進行了資本化。

二十一、納稅人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與主營業務利潤變動率彈性系數異常
1、計算公式: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本期主營業務收入一上期主營業務收入)/上期主營業務收入。
主營業務利潤變動率=(本期主營業務利潤—上期主營業務利潤)/上期主營業務利潤指標值=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主營業務利潤變動率。
2、問題指向:正常情況下兩者應基本同步增長,彈性系數應接近1
(1)當彈性系數大于1,且兩者相差較大,兩者都為正時,可能存在企業少報或瞞報收入以及多列成本費用等問題;二者都為負時,無問題。"
(2)彈性系數小于1,二者都為正時,無問題;二者都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
(3)當彈性系數為負數,前者為正后者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后者為正前者為負時,無問題。
3、預警值:1
檢查重點:檢查納稅人以往年度申報表以及附表分析企業收入構成歷史變動情況,如有異常,應結合“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數進行分析,如出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紅字和“預收賬款”期末大幅度增長等情況,應判斷可能存在少計收入問題。實地檢查上述賬戶的原始憑證、業務合同,核實業務的真實性;到倉庫核實存貨。

二十二、納稅人成本費用率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納稅人成本費用率-行業平均成本費用率)/行業平均成本費用率。
成本費用率=費用/成本。
2、問題指向:成本費用率明顯高于行業平均水平,應判斷為異常,需要查明納稅人有無多提、多攤相關費用,有無將資本性支出一次性在當期列支;成本費用率明顯低于行業平均水平,也應判斷為異常,需要查明納稅人有無多轉成本或虛增成本。
檢查重點:檢查納稅人原材料結轉方法是否發生改變,產成品于在產品之間的成本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將在建工程成本擠入。

二十三、納稅人流動資產變動率與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彈性系數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期末流動資產變動率/銷售收入變動率。
流動資產變動率=(本期流動資產期末值-上期流動資產期末值)/上期流動資產期末值。
銷售收入變動率=(本期銷售額-上期銷售額)/上期銷售額。
2、問題指向:正常情況下兩者應基本同步增長,彈性系數應接近1
(1)當彈性系數大于1,且兩者相差較大,兩者都為正時‘可能存在企業少報或瞞報收入問題;二者都為負時,無問題。
(2)彈性系數小于1,二者都為正時,無問題;二者都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
(3)當彈性系數為負數,前者為正后者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后者為正前者為負時,無問題。

二十四、納稅人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與主營業務成本變動率彈性系數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主營業務成本變動率。
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本期主營業務收入上期主營業務收入)/上期主營業務收入。
主營業務成本變動率=(本期主營業務成本上期主營業務成本)/上期主營業務成本。
2、問題指向:正常情況下兩者應基本同步增長,彈性系數應接近1
(1)當彈性系數大于1,且兩者相差較大,兩者都為正時,可能存在企業少報或瞞報收入問題;二者都為負時,無問題。
(2)彈性系數小于1,二者都為正時,無問題;二者都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
(3)當彈性系數為負數,前者為正后者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后者為正前者為負時,無問題。

3、預警值:1
檢查重點:檢查納稅人以往年度申報表以及附表分析企業收入構成歷史變動情況,如有異常,應結合“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數進行分析,如出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紅字和“預收賬款”期末大幅度增長等情況,應判斷可能存在少計收入問題。實地檢查上述賬戶的原始憑證、業務合同,核實業務的真實性;到倉庫核實存貨。

二十五、納稅人固定資產變動率與銷售收入變動率彈性系數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固定資產變動率/銷售收入變動率。
固定資產變動率=(本期固定資產期末值-上期固定資產期末值)/上期固定資產期末值;
銷售收入變動率=(本期銷售額-上期銷售額)/上期銷售額。
2、問題指向:正常情況下兩者應基本同步增長,彈性系數應接近L
(1)當彈性系數大于1,且兩者相差較大,兩者都為正時,可能存在企業少報或瞞報收入問題或多列成本問題;二者都為負時,無問題。
(2)彈性系數小于1,二者都為正時,無問題;二者都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
(3)當彈性系數為負數,前者為正后者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后者為正前者為負時,無問題。
3、預警:(1)彈性系數>1,且兩者相差較大,兩者都為正;(2)彈性系數<1且二者都為負數;(3)彈性系數為負數,且前者為正后者為負。

二十六、納稅人固定資產綜合折舊率變動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本期綜合折舊率-基期綜合折舊率)4基期綜合折舊率×100%
綜合折舊率=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原值。
2、問題指向:固定資產綜合折舊變動率在20%以上的,應判斷為異常,需查明納稅人有無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多提折舊。
3、預警值:20%

二十七、高比例出□的虧損企業
1、計算公式:企業出口銷售比例是否大于50%且虧損。
2、問題指向:企業出口銷售比例大于50%且虧損的,可能存在外銷定價偏低或多列成本、費用等問題。
3、預警:50%對出口銷售比例大于50%且虧損的企業進行監控。

二十八、納稅人營業外支出變動率與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彈性系數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營業外支出變動率/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
營業外支出變動率=(本期營業外支出-上期營業外支出)/上期營業外支出。
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本期主營業務收入-上期主營業務收入)/上期主營業務收入
2、問題指向:正常情況下兩者應基本同步增長,彈性系數應接近1
(1)當彈性系數大于1,且兩者相差較大,兩者都為正時,可能存在企業少報或瞞報收入以及多列營業外支出等問題;二者都為負時,無問題。
(2)彈性系數小于1,二者都為正時,無問題;二者都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
(3)當彈性系數為負數,前者為正后者為負時,可能存在上述問題;后者為正前者為負時,無問題。
3、預警:
(1)彈性系數>1,且兩者相差較大,兩者都為正;
(2)彈性系數<1且二者都為負數;
(3)彈性系數為負數,且前者為正后者為負。


二十九、海關完稅憑證抵扣進頂占比
1、計算公式:海關完稅憑證抵扣進項占當期進項稅額比例。
2、問題指向:納稅人可能存在取得虛開、虛假或不合規定的海關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及虛列費用的問題
3預警:對納稅人取得海關完稅憑證抵扣進項占當期進項稅額比例過高或月單筆抵扣進項超過20萬元(含)情況進行監控。

三十、納稅人無形資產綜合攤銷率變動異常
1、計算公式:指標值=(本期綜合攤銷率基期綜合攤銷率)王基期綜合攤銷率×100%
綜合攤銷率=無形資產攤銷/無形資產原值。
2、問題指向:無形資產綜合攤銷變動率變動率在20%以上的,應判斷為異常,需查明納稅人有無改變無形資產攤銷方法,多攤無形資產。

6.4怎么稽查?


稅務稽查工作是一項技術含量非常高的工作,理論上有很多的稽查方法,主要分為三類,①賬務檢查法;②分析方法;③調查方法。
每一類方法又包含很多具體方法,如分析方法包含投入產出分析、因素相關性分析及比較比率分析,調查方法包含外調法、查詢法、觀察法和盤存法。
稅收稽查實務中,這些方法并非簡單套用,而是結合具體情況和稽查員的工作經驗進行應用,形成常用的一些手段。經對稅務稽查實務的總結,主要的稅務稽查手段包含以下幾項。
賬務檢查
賬務檢查是最常用的稅務稽查手段,也就是通過對企業賬務資料的審核、核對尋找稅收違法的線索。實施賬務檢查一般可分為三個層次五個步驟:三個層次為會計賬簿、憑證和報表;五個步驟為會計報表的審核、納稅申報表的審核、有關計稅依據賬戶的審核、與計稅依據相關且可能隱匿計稅依據賬戶的審核、會計賬戶與相關的會計憑證的比對審核。

【稽查案例】
某有色金屬材料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經營電解銅。“其他應付款”賬戶1~7月底貸方累計發生額為994500元。
稅務稽查人員在增值稅日常稽查中,經審核記賬憑證、原始憑證,查明是購貨方支付的手續費,屬于價外費用,按有關規定應補增值稅,并予以處罰。

實地核查
實地核查是指稽查人員到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貨物存放地對生產經營等情況實施的稅務檢查。例如,盤點庫存,觀察設備、廠方面積等。
實地核查也是查獲納稅人賬外核算資料等直接證據的主要途徑和方法之一。實地核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一是檢查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是否與賬證相符;二是檢查賬簿、憑證等會計資料檔案的設置、保存情況,特別是原始憑證的保存情況;三是檢查當事人計算機及其服務器的配置和貯存的數據信息情況;四是檢查當事人隱藏的賬外證據資料,獲取涉稅違法的直接證據。

【稽查案例】
××年6月,某市稽查局接群眾來信,舉報某服飾有限公司涉嫌利用個人銀行賬戶大量收取貨款,隱匿收入,偷逃稅款。
稽查人員實施了實地核查程序,在現場核查中,最終從該公司出納吳某的辦公電腦中成功查獲了15個銀行卡號和130多家加盟商的資料。最終,稅警聯手查明公司在2年期間隱瞞應稅銷售收入1.7億元,并提供了賬外賬存放地及倉庫地址。

【特別提示】
稅務稽查局沒有強行搜查權,實際上這一點導致稽查人員在實地核查手段上的被動,核查搜查在有時難以界定。

資金流檢查
通過檢查企業銀行賬戶及主要負責人的個人賬戶,厘清資金流向,進而發現稅收違法事實。際上,資金流檢查是稽查中最重要的手段,企業可以做假賬,但資金流是沒有辦法造假的。

【稽查案例】
案件來源及納稅人基本情況:
××年1月,某省國稅局稽查局接總局轉來舉報信,舉報某食品公司(T公司)涉嫌巨額偷稅。
稽查人員經過努力,在購貨商提供的貨款支付憑證中,發現幾張銀行轉賬支付憑證回單,收款方開戶銀行是某農行分理處,收款單位是T公司,但這個賬戶賬號不是T公司登記注冊的結算銀行賬戶賬號,說明T公司還另有一條資金流渠道。檢查人員當即開具“稅務機關檢查銀行存款許可證明”,從銀行查明這就是T公司的賬戶,該賬戶從開設以來,發生大量資金往來,從該賬戶的銀行原始原始憑證中可看出,許多銷售貨款被匯入該賬戶。至此,公司偷稅違法事實浮出水面。

突擊調賬
調賬檢查是指稅務機關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手續,調取稽查對象賬簿、憑證、報表及有關資料到稅務機關實施稅務稽查。突擊調帳的目的在于企業措手不妨,尤其對于兩套賬企業,很容易通過突擊方式獲得關鍵性的資料。

【稽查案例】
××年6月,某市國稅局稽查局接舉報,反映該市某配件公司設置兩套賬偷稅,并提供了公司銷售客戶的名稱及金額等相關信息。檢查人員為了防止打草驚蛇,制定了以日常檢查名義進戶,以賬簿憑證審核為突破口,以核實電子數據為工作重點的檢查方案。細心的檢查人員發現,記賬憑證后除了有出庫單外,還有一張電腦打印的“客戶銷售單”,上面有微機號,因此確定企業有電腦內賬。在稽查人員要求查看電腦的時候,突然停電,稽查人員憑經驗判斷,企業在利用備用電源刪除數據,因此迅速拔掉網線,控制住電腦,在根據《征管法實施細則〉86條辦好手續后,將存儲電子賬的電腦主機封存調回。
最終,查實該公司近三年實際取得銷售收入為3784萬元,而其申報的銷售收入為961萬元,少計收入2823萬元。

外調協查
外調協查是獲取第三方證據的渠道,大案要案均要通過此方式獲取第三方證據。例如,電網公司外調獲取用電量,供應商或客戶外調、運輸機構外調等等。

【稽查案例】
××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根據舉報線索,將兩戶煤炭企業涉嫌偷稅案交由某省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查辦?;槿藛T通過外調鐵路局,調取了兩公司××年1-5月的鐵路運輸單據,初步計算了兩公司在此期間的煤炭的發出數量。最終查實少計公司確認偷稅的違法事實。

6.5稽查方法
稅務稽查實務中,稽查人員會根據情況綜合利用各種稽查方法與手段對企業的稅收違法行為進行查證。
稅務稽查實務中,稽查人員會根據情況綜合利用前述稽查方法與手段對企業的稅收違法行為進行查證。對于上述方法和手段還會從“稅種”、"行業"及"專題事項"三個角度研究實踐這些方法和手段的應用。出于篇幅原因,我們不能進行詳細講述,這里僅就"兩套賬"專題的稽查方法加以匯總。
1)調查分析法:
①根據企業經營產品特點、用途、銷售對象、銷售方式,分析判斷企業是否可能存在銷售不開發票的現象和現金結算的情況。
②分析企業賬面反映的盈利能力是否與企業實際的生產能力一致。
③分析是否有必須發生,而賬面沒有反映的費用、支出記錄。
2)稅負分析法:
①計算企業的增值稅實際稅負,將本期稅負與上期稅負對比、與同行業平均稅負對比,分析判斷其是否異常。
②運用比較分析法,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上的數據進行分析、比較,找出異常之處。
3)投入產出分析法。
結合企業的生產工藝、流程,查找相關的產品料、工、費耗用定額指標。例如,原材料耗用數量,煤、電、水、汽的耗用數量,包裝物的耗用數量,都與產品產量有密切的關聯性。
4)邏輯分析法。
從貨物流向的角度進行研究,根據被查對象的財務核算指標和生產業務流程進行分析論證,通過對資料之間的比率或趨勢進行分析,從而發現資料間的異常關系和某些數據的意外波動,從而發現超出異常資金流動和貨物流動不匹配的現象,為檢查賬外經營提供分析依據。
5)異常情況分析法。
在認真檢查企業各種賬證之間的勾稽關系,仔細分析每—處疑點的基礎上,結合企業產品的性能和用途,了解和熟悉企業生產中各環節之間的勾稽關系,發現企業會計核算中不合乎產品生產經營實際、不合乎常規的疑點和問題,從而快速找到檢查的切入點。
6)突擊檢查法。
對可能存在賬外經營,隱藏銷售收入的企業,宜采取突擊檢查的方法,在第一時間盡可能多的獲取納稅人的涉稅資料,收集有效的證據。
7)重點檢查法。
運用調査、核實、分析多種方法綜合進行檢查:
①將“庫存商品"明細賬與倉庫保管員的實物賬進行比對。
②盤點現金。
③核實與貨物生產數量存在“一對一”關系的關鍵性配件購進、耗用和結存情況。
④調查納稅人在銀行設立賬戶(包括主要負責人名義開的個人銀行卡)。將其資金到賬,況與“銀行存款”明細賬相核對。
⑤利用金稅工程比對信息和海關比對信息。滯留未抵扣的增值稅。
⑥關注企業賬面反映的從非金融機構借入的資金,核查其真實性。
⑦對須育關部門審核批準才能外運的產品,可到相關部門調查核實其實際銷售數量。
8)外圍查證法。
在采用其他方法分析、排查出涉稅疑點的基礎上,通過外圍取證、固定證據,是檢查賬,經營最直接和有效的方法。
①對資金流向進行檢查。
②對貨物流向的檢查。物流的調查取證分為對銷售貨物、購進貨物和支付費用等方面的殳證。檢查中注意收集掌握企業貨物流轉的線索與證據,通過對相關企業調查落實,鑒別被查域業賬簿記錄的真偽和購銷業務的真實性。
6.7稽查后果
在大數據稽查的時代,稅務機關的懲戒手段越來越嚴厲:營造"—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社會氛圍,建立聯合懲戒“黑名單”制度。
稅收違法黑名單是納稅人實施部分稅收違法行為后,稅務機關將以黑名單的形式予以公布并與發改委、工商、公安部等部門聯合實施懲戒。措施分為2部分:
“黑名單”信息公示:
一是案件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對于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公布其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負有直接責任的財務人員的姓名、性別及身份證號碼(隱去部分數字);對于當事人是自然人的,公布其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隱去部分數字)。
二是案件的主要違法事實、相關法律依據、處理處罰情況和是否移送司法機關等信息。
“黑名單”信息公示標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試行)的公告》(2016年第26號)公告)

違法類別 案件公布標準
1偷稅(逃避繳納稅款)
查補稅款金額100萬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查補稅額占當年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
2欠繳應納稅款,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
繳的稅款 欠繳稅款金額100萬元以上
3騙取出口退稅 無金額限制
4抗稅 無金額限制
5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
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 無金額限制
6虛開普通發票 虛開100份或者金額40萬元以上的
7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非法制
造發票防偽專用品,偽造發票監制章的 無金額限制
8.其他
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違法情節嚴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

部分個人懲戒描施:
限制企業銀行授值
限制法定代表人個人授值
限制法定代表人投資管理行為
限制法定代表人出行(飛機,高鐵)

怎么能不上稅務照名單
企業:
逐步規范企業經營行為
規范財務核算標準
建立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實時進行自我評估與預警,及時調櫻不規范經營行為
設立合理的股權結構,建立企業與家庭財產的防火墻
高收入個人:
隨時留好經昔行為的代扣代繳憑證或完稅憑證
投資行為提前進行稅務事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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